4月8日,学校科技处处长于德水带队,联合学校安全保卫处、后勤集团相关负责人对东校园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东校园全部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危险源辨识、实验场所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消防设施、用水用电基础安全等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进行了检查,详细询问了科研实验室工作人员配备、危险化学品存放、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实验气体管理、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等具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就加强实验危险化学品管理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要求各科研实验室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建设,特别是完善科研实验室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制度,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坚决杜绝科研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科研环境。
因为疫情原因,科技处要求东校园以外的科研实验室由所在单位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带队同日完成安全检查工作。
文来源锦州医科大学传播媒体中心